公告日期:2023-09-18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1799 证券简称:九华山酒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安徽九华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亢凯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吴根才变更为亢凯,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亢凯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山东格物致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理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中广大厦 13 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安徽九华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3-052
占股 3.1691%。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9 月 14 日,收购人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人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取得徐五二、杨桂生、吴洲龙、蒋尚龙、汪良美、吴根才持有的公众公司股份 140,625
股、281,250 股、281,250 股、318,750 股、1,080,000 股、4,785,875 股,合计受让公众
公司 6,887,750 股股份,约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47.83%。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众公司7,344,100股,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51.0007%,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取得挂牌公司控制权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对挂牌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挂牌公司仍具备独立生产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同日在全国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同日在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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