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金龙科技资讯
2017-11-03 16:23: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03

证券代码:831788 证券简称:金龙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江苏金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冬仙、



兰先川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1日审议并通过:



(1)任命金永良、程士强、金良根、金景波、金恒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任命朱云华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8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



会议由金永良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金永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聘任金永良为公司总经理,金良根、程士强、贾健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聘任陈雪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聘任程志英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5人,



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金永良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朱云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



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荐朱云华主持。



以上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金永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80.00%;



该任命董事金恒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



的4.00%;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金良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



占公司股本的3.00%;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程士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



公司股本的0.70%;



该任命监事、监事会主席朱云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



占公司股本的0.30%。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