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3
股票代码:831786 股票简称:威思顿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挂牌公司名称: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威思顿
股票代码:831786
收购人: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45号
二〇一七年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三、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1
释义......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3
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11
第三节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21
第四节 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2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6
法律顾问声明......…….27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公众公司、威思顿指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东方电子集团 指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 指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收购人通过现金方式购买烟台鼎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
吕志询等25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威思顿70.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烟台鼎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吕志询等25名自然人
鼎威投资 指 本次交易的卖方之一烟台鼎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威思顿70.00%股权
本报告书 指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年9月30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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