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1
证券代码:831786 证券简称:威思顿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年8月10日下午16:00,在烟台市机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等方式送达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做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原文】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仪表、电力设备自动化产品的软、硬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修改为: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仪表、电力设备自动化产品的软、硬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安装;机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同时对公司营业执照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增加“电力工程施工、安装;机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原“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更改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壹年,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及其项下的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方式,不需要担保。
2、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壹年,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其项下的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方式,不需要担保。
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760,708.16元。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及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9,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576,000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利润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真实、有效。
三、备查文件
《威思顿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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