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8
证券代码:831786 证券简称:威思顿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年4月7日下午14:00,在烟台市机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等方式送达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志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披露于指定披露信息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 63,808,234.01 元,加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21,834,602.44 元,减本年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80,823.40 元,减本年分配股利 7,980,000元, 201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282,013.05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的总股本79,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1,970,000元;剩余59,312,013.05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利润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
鉴于吕志询先生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致使董事人数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现根据公司章程补选董事,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刘志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剩余年限。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16年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方式,不需要担保。
2、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方式,不需要担保。
3、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解放路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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