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6
公告编号: 201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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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781 证券简称: 力思特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份的承诺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9
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长
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谨慎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了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出现有股东对《 关于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有异议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作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力思
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绍渊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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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出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出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 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
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进行回购,但
最终回购价格将在上述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
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回购事宜相关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胡涛、赵微
联系电话: 028-85918191
联系人邮箱: hy@listpharma.com
联系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
座801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 备案文件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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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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