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实股份: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凯实股份资讯
2024-04-19 17: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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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1774 证券简称:凯实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兴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388,6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9.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潘正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5,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楚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9,1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绍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飞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4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8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换届选举,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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