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未经审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股票
摘牌天纤资讯
2020-07-01 15: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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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未经审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9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河化纤”)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年报未经审核

天河化纤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交 201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时间距离其预计披露时间过短,没有为主办券商预留足够的事前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工作。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 2019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河化纤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审字
(2020)第 012176 号审计报告: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16,373,052.35 元,未弥补亏损占股本的比重为-148.85%,超过股本总额11,000,000.00 元的 1/3 。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其中:2019 年度净利润-7,672,939.53 元、2018 年度净利润 -3,173,543.58 元、2017 年度净利润-1,134,257.48 元;2、企业 2019 年度无生产,由于疫情影响及市场原因,企业恢复生产时间暂不确定。这些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河化纤出具的中兴华审字
(2020)第 01217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为-5,296,086.94 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 条第(二)项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标识并公告:(二)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天河化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并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标识并公告。公司股票简称将由“天河化纤”变更为“ST 天河化”。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对公司股票转让实施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天河化纤”变更为“ST 天河化”,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同时由于公司持续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天河化纤的持续督导义务,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天河化纤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0)第 012176 号审计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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