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4
公告编号: 201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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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756 证券简称: 德高化成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基本情况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 neeq.com.cn)发布了
《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0)。
二、 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60.48%股权的股东谭晓
华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议案:《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偶发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德高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100 万元整,
其中公司拟增资 34 万元整,关联方增资 60 万元整,其他高级管理人才增资
6 万元整。此次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由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
neeq.com.cn)发布的《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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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增资)》(公告编号: 2017-073),《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2)。
三、 临时议案提议的合规性
公司股东谭晓华持有公司股票 6,1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8%。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持股 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
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且上述事项属
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议案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一) 审议《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工行融资借款暨偶
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 审议《关于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的议案》
( 三) 审议《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审议《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
股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谭晓华《提请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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