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证券代码:831756 证券简称:德高化成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年 6月 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
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因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将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
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9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6)。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
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9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的要求,与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
利润表“ 其他收益”项目,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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