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及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通迅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在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 4668 号创新创业
园 13 号厂房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焦明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定。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
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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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经与会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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