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ST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8日上午 9:30
结束时间:2018年05月18日上午 11:3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监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长:何晓丽、董事:黄满、董事:郑健、董事:白少川、董事:梁鲁、董事:张苏俊、监事长:黄春景、监事:姚军、监事:鲁宝超、财务总监:邵新英、信息披露负责人:郑健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冯丽华、金觉明
(七)会议地点: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董事会关于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
项的说明》
9、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
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的意见》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 2018年05月16日上午 8:30-9: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公司会议室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10-51252473;电话:010-512524733、会议联系人:郑健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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