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公告编号:2017-0056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ST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2月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c)披露了《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公司定于2018年 01月 02 日上午 9:30-11:30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 12月 27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7年 12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超过3%以上股东黄春启先生(持
股比例 52.95%)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
议函》,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张苏俊、谭绍堂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股东黄春启先生提名张苏俊先生、谭绍堂先生任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董事会核查,张苏俊先生、谭绍堂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7-005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年 12月 30 日发布
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经核查,张苏俊先生、谭绍堂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
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 2017年 12月 20日,黄春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5,29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5%,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召开时间为 2018年 01月 02 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黄春启先生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告的原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张苏俊、谭绍堂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黄春启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