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和恒: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大和恒资讯
2017-07-25 15: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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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5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ST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的议案已于2017年7月25日经北京大和恒粮



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大和恒



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7-027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终止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公告编号:2017-027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7年8月10日上午 8:30-9: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粉房琉璃街160-10号 联系电话: 010-



51252491 传真号码: 010-51252473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



李丽莉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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