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米科技: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纽米科技资讯
2024-02-29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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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9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742 证券简称:纽米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可查2023年3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熊亚菊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审计机构内部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轮换,现指派陈婷婷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陈婷婷,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公告编号:2024-001

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陈婷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最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符合轮换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说明函》。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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