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831741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授权江苏省商务厅批准,由信音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INGATRON ELECTRONIC(CHINA)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吴中区胥口镇
邮政编码:21516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高新技术和设备,生产优质连接器产品,为国家多创税收,为公司多创利润,为股东谋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为员工增加收益,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耳机插座、各类电脑、电子接插件、五金冲压件、塑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生产和组装锂离子电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
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八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4,160,000 86.8%
HsinCity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
1,224,000 1.02%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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