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1741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政纲
6.会议列席人员:张雅芝、江庆丰、曾赐斌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杨政纲、甘信男、彭朋煌、彭良雄,独立董事丁德应、王咏梅因不在本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事项》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1
1.议案内容: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86.8%股份的股东信音(香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股东”)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提案函中,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提请董事会审核大股东提案人的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是否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是否明确,公司董事会是否同意将大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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