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831741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公告临时提案 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提案。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法律法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法律法
规和前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决并作出决议。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
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
不得变更。
第六十六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 第六十六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 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 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 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内 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 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 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将股东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 大会的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
定,股东大会批准。 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
事会拟定,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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