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1734 证券简称:展通电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
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
公司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报关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 部门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章
使用的各级人员不得亲自保管印章。部门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 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
(统称“公章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总经理授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
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分别授权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由公司行政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刻制印章时,申请部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
留有印模后下发。印章正式启用时应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正式发文通告。
第六条 公司各款印章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专人领取,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
第七条 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员(含公章管理人、财务专
用章的管理人、部门章的管理人、董事会章管理人等)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八条 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
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其中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书面批准,批准记录留存备查。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使用时由印章保管员亲自到场(两人以上)监印。
第九条 公司统一印制《印章使用签批单》和《印章使用登记簿》。印章使用
签批单内容应包括:用印申请人、用印部门、用印内容、用印类型、用印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或授权副总经理签批意见。
印章使用登记簿内容应包括:用印日期、用印文件内容、文件用途、用印部门、用印人签名。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是公司对外使用的法定印章。
(二)公司部门印章用于内部流程管理的需要,对外仅限于对口业务部门或
具体业务的函告,且对公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公司介绍信供公司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使用,须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实行事前签批制度。
第十二条 印章使用的签批权限
(一)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须经公司监事会主席批准。
(二)下列情况之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
1、以公司名义发出文件;
2、以公司名义与外单位或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
3、对外的申请、报告、函告、承诺书、确认书;
4、其它重要经济活动或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三)对内加盖公司部门印章、财务专用章,须经对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
(四)对外使用部门印章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批。
(五)公司员工使用介绍信外出办理公务,须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签批单》,按签批权限,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用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