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宏图物流中期辅导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
券”、“保荐机构”或“我公司”)受聘担任宏图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辅导对象”、“宏图物流”、“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辅导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创证券与宏图物流签订的
《宏图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辅导机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本辅导期间,我公司对辅导对象
进行了相关的辅导,协助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具体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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