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1733 证券简称:宏图物流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节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概要
2016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2016年7月19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8,151万股的2.45%;另外预留50万股用于激励本计划业绩考核期内新增人才以及突出贡献人员,由董事会负责具体的考核和 公告编号:2017-039
分配工作,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为9.28元/股。
二、关于终止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说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安排,为配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征求公司激励对象的意见,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7月19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三、公司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审议了《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董事庭治宏、施婷、李然均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议案待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此次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公告编号:2017-039
司核心员工、业务骨干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了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特此公告。
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