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9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时。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5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聊城市东昌东路金鼎大厦2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长兹留柱于2018年5月19日向公司提供200,000.00元的无息借款;董事兼总经理李兴军于2018年5月5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20日向公司提供60,000.00元、80,000.00元、210,000.00元、260,000.00元的无息借款,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08:00至09:00
(三)登记地点:聊城市东昌路建工大厦1609室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18-015
(一)会议联系方式:0635-8377097
(二)会议费用: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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