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怀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基本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 公告编号:2017-022
见如下:
(1)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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