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怀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7-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议案内容: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2016年度不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年年度 公告编号:2017-012
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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