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3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兹留柱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基本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12月29日,公司与关联方山东盛世千岛山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千岛”)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盛世千岛销售卫生间模块化节排水装置、保温板、地暖管、干混砂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1
浆、木塑瓦等,合同约定总价款约5,0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供货进行结算,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后公司向盛世千岛缴纳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该合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3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山东金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柱集团”)同为公司、盛世千岛控股股东,其中,金柱集团持有公司42.33%股份,持有盛世千岛55.41%股份;兹留柱同时担任公司及盛世千岛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兹延君担任公司董事,兹留柱与兹延君为父子关系;王国新同时担任公司及盛世千岛董事;王德军担任公司监事,同时担任盛世千岛总经理。
鉴于董事兹留柱、兹延君、王国新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参与该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山东盛世千岛山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与盛世千岛就上述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盛世千岛退回已收到的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后,公司不再向盛世千岛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主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盛世千岛退回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1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3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盛世千岛山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鉴于董事兹留柱、兹延君、王国新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参与该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