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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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
“创泽智能” 、“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原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中原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中原证券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为高岩、赵岩、
邹坚贞、胡殿军、李雅璇,其中高岩担任组长,保荐代表人为高
岩、赵岩。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中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且均具备有
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
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开展辅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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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主要包括持续关注相关行业领域热点信息, 关注辅导对象 2022
年年审事宜, 关注辅导对象生产经营情况,采用远程、电话等沟
通方式对公司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对
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以满足首发上市条件,进一步完善治理
结构。
2、辅导人员通过日常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辅导对
象进行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创泽智能生产经营及合规性、 关注企
业 2022 年经营业绩等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中原证券自进入辅导期以来,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向辅导
对象提出了整改建议,辅导对象积极接受建议并制定整改方案,
认真落实整改。本期辅导中, 中原证券根据相关政策的更新和出
台,结合辅导对象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
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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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董事,尚未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
辅导机构将督促创泽智能尽快聘请独立董事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2、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状况,规范了公司治理, 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
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
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
断调整、完善,辅导机构要求创泽智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建设加强公司的财务基础,提升企业经营的稳健程度和可持
续性。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中,辅导小组成员将保持稳定。
辅导机构将持续履行辅导义务,在下一辅导期内将重点围绕辅导
对象业务开展情况继续推进全面尽职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
在经营管理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督促公司人员学习上市相关法
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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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三期)之辅导机
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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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岩 赵岩 邹坚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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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殿军 李雅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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