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浦资产”)于2015年1月20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青浦资产,证券代码:831711。
通过与青浦资产友好协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欲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青浦资产自挂牌以来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后本公司同意承接青浦资产的主办券商工作。本公司与青浦资产就持续督导服务相关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向青浦资产出具了无异议函,前述协议于2019年1月2日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已对挂牌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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