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证券代码:831711 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法院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
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按照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一)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二)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二)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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