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 2018-002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103号)
主办券商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二〇一八年一月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二、发行计划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中介机构信息
六、有关声明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释 义
在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青浦
资产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青发集团 指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方案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三)证券代码: 831711
(四)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 103 号
(五)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 99 号舜浦大厦 7 楼
(六)联系电话: 021-59800933
(七)法定代表人:章凌云
(八)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纪雪丽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 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增强
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
来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品质,增强公
司未来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
展。
(二)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将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拟在《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中增加一款“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股
票)时,发行前的现有股东对新增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
如果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股东不享有本次股
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若上述议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原股东的
优先认购权另作安排。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
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等,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
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如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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