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资产: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青浦资产资讯
2018-01-09 16: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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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9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 2018-002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103号)

主办券商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二〇一八年一月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二、发行计划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中介机构信息

六、有关声明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释 义

在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青浦

资产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青发集团 指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指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方案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三)证券代码: 831711

(四)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 103 号

(五)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 99 号舜浦大厦 7 楼

(六)联系电话: 021-59800933

(七)法定代表人:章凌云

(八)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纪雪丽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 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增强

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

来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品质,增强公

司未来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

展。

(二)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将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拟在《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中增加一款“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股

票)时,发行前的现有股东对新增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

如果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股东不享有本次股

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若上述议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原股东的

优先认购权另作安排。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

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等,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

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如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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