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资产:主办券商关于青浦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青浦资产资讯
2017-03-20 18:01: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20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之



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



声明与承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接受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就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通过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对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青浦资产全体股东等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出具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



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签署日,申万宏源就青浦资产本次重



组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申万宏源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4. 申万宏源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作为青浦资产本次重组的



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随其他重组文件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上网公告。



5. 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6.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 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不构成对青浦资产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



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青浦资产董事会发布的《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青浦资产本次重组的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以下承诺:



1.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青浦资产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青浦资产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 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青浦资产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在与青浦资产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申万宏源已采取严格的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录



释 义......5



正 文......6



第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6



一、主要假设......6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6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9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