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1710 证券简称:昊方机电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达到有效激励,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鉴于前次回购的股份数量较少,预计不能满足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需求,公司拟继续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对公司特殊贡献员工和技术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45 万股,不超过 89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93%-3.87%。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使用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公告编号:2024-033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2%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3.596%
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9%,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3.596%,最高成交价为 2.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25,046.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2.06%。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回购账户交易记录》。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