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2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2019 年 9 月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确定了未来两年的发展目标,包括经营目标、管理目标、研发目标等。目前公司骨干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较往年有大幅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加,为实现公司目标和长期发展愿景,从员工内心的原动力出发,实行本轮股权激励。
第一条 股权激励目的
1、建立激励长效机制,把志同道合又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通过股权激励使之成为股东,解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对不足与公司发展较快的矛盾,并通过与公司业绩、发展相结合的机制解决员工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问题,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关键性的人力资源保障;
2、提高骨干人员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升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大家共同打拼创业的机制,提高公司的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有利于公司年度目标和转板目标以及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4、有利于新员工和基层员工看到公司发展前景,明确个人努力方向,不断进步成长,尽快成为公司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股权激励原则
1、要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稳健发展,实现目标和愿景;
2、要能吸引真正“志”同、“道”合又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包括外部人才加盟)成为股东;
3、按照股份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激励的股份数量需与被激励者的个人业绩和岗位职级挂钩;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采用期权制;
5、以公司业绩增长为前提,业绩的增长应该综合考虑净利润、合同额、收款额的增长,以及公司发展质量等方面;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三板有关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第三条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
1、本轮股权激励以广州吉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科投资”)为持股平台,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份为吉科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吉科投资份额实现间接持有吉华勘测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及每期股权激励实
施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公司董事会为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修订和执行激励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2、吉科投资现有合伙人一致同意纳入吉华勘测部分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以持有吉科投资份额。
3、本轮股权激励,吉科投资普通合伙人彭炎华同意转让部分吉科投资份额
供激励对象认购,不足部分可选择定向增发的方式解决。具体股份数量以
员工最终签约确定的数量为准。
4、吉科投资不同时期的每份额转让价格依据吉华勘测的业务规模、经营状
况以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净资产等因素定价转让给激励对象。
第四条 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应满足:(1)认同公司价值观和使命愿景,有志于为公司工程安全监测检测勘测事业长期奋斗,能为公司发展倾力付出;(2)业绩优秀,贡献大;(3)忠诚度高、有担当意识、综合素质高、心态积极、学习能力强;(4)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才,以及能为公司带来重大价值、收益的人。
第五条 实施步骤
第一步,确定股权激励的方案,并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二步,确定各重点激励对象的股份数量和行权条件,内部发动,通过深度沟通,逐个签订股权激励协议;
第三步,根据方案,计划在 2019 年 9 月份进行第一期激励;
第四步,计划在 2020 年 2~3 月份组织进行第二期激励;
第五步,计划在 2021 年上半年组织进行第三期激励,完成本轮股权激励。第六条 持股方案、股权来源与持股形式
1、持股方案:激励对象依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享有的间接持有吉华勘测股份的权利,应当以上述方式行使。激励对象未及时认购至其可认购份额100%的,对剩余股份的认购权利视为放弃。
2、股权来源:本轮用于激励员工的股份,主要来源于吉科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吉科投资普通合伙人彭炎华同意转让部分吉科投资份额,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吉科投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吉华勘测股份。股票转让总数低于 100
万股时可由吉科投资普通合伙人彭炎华转让为主,超出该股数则可通过回购部分持股人员股份的方式进行,也可选择定向增发的方式。
3、持股形式:因吉科投资为吉华勘测股东之一,激励对象通过向董事会提出认购或受让吉科投资财产份额的申请,并及时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实现间接持有吉华勘测股份。
第七条 行权
1、股权激励主要采取股票期权的方式。第一期采用经评估、双方深度沟通后直接进行股票转让持股的方式。激励对象可以行权,也可以放弃行权,但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2、因新三板对于持股人的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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