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4
公告编号:2018-045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勘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全票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45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巨大创意产业园)12栋501、502、503、5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和形式完备,符合法律规定。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收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巨大创意产业园)12
栋501、502、503、510号(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18-045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曾丽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
路684号(巨大创意产业园)12栋501、502、503、510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84012866 传真:020-34346969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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