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4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勘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彭炎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新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江燕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贰仟壹佰万元的综合授信事宜,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彭炎华及公司股东、董秘兼财务负责人曾丽春自愿无偿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公告编号:2018-043
保。
其中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新浦支行授信的主要内容有:
1、给予公司授信1000万;2、公司须提供不低于贷款金额1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3、公司须在中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提供保证金质押;4、公司须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缴纳不低于保函金额的20%的保证金。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彭炎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在2018年11月9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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