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州市
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股份”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
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
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
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
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5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彭炎华,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
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6.08%,实际控制人
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彭炎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8.2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
情况。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炎华与曾丽春、广州吉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广州吉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 是
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否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单独建立印鉴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幕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但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六十五条及第五章
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作出
要求。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1 人。公司监事会
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人,其中 1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 否
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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