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软件: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思和信息资讯
2017-05-18 17: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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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



目录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5



二、本次股票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三、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合规性......7



四、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16



五、本次股票发行的过程和结果......16



六、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文件......18



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19



八、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19



九、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持股平台的情形......21



十、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21



十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21



十二、发行人及其相关主体和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2



十三、结论意见......2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工大软件/公司/发行人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指 工大软件本次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172名认购



行 人发行不超过184.5万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工大软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工业大



本法律意见 指 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京会兴验字



《验资报告》 指第0708000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定向增发验资报告》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细则》 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业务规则》 指



(股转系统公告[2013]2号)



《发行细则》 指 2013年12月30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细则(试行)》



工大软件与本次发行认购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股份认购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北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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