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
目录
释义......2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5
二、本次股票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三、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合规性......8
四、本次股票发行的过程和结果......29
五、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文件......31
六、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33
七、本次股票发行的推荐机构......33
八、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33
九、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持股平台的情形......35
十、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35
十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对公司的影响......35
十二、结论意见......37
3-1-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工大软件/公司/发行人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指 工大软件本次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172名认购
行 人发行不超过184.5万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工大软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本法律意见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工业大
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法
律意见》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监管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3-1-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细则》 细则(试行)》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股转系统公告[2013]2号)
《发行细则》 指 2013年12月30 日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细则(试行)》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工大软件与本次发行认购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
《定向增发认购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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