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关于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海优新材资讯
2020-11-03 18:03:0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1-03


公告编号:2020-143
证券代码:831697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设立光伏胶膜项目。并于当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饶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为上饶市区域内(具体待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光伏胶膜项目

项目内容: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封装材料、膜材料、金属件、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上饶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并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表

公告编号:2020-143
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签订后,未来公司在上饶市投资建设的光伏胶膜项目将以本合同为指导,根据具体方案及项目情况,履行有关内外部程序。
四、合同后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拟设立的子公司及签订的投资合同将对该区域周边组件厂提供配套服务便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品牌影响力提升等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以上合同的履行而对相对方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因政策变更、市场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合同履行、调整和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