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通信: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一拓通信资讯
2021-03-26 1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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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26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1675 证券简称:一拓通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一拓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7280966XF



承诺主体名称 吴强生、宣城一拓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

承诺有效期



挂牌后 2 个月届满之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吴强生、宣城一拓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1-017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强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宣城一拓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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