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主办券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 O 二 O 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等其他有关规定,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医院”、“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保护新投资者和原股东的利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莲池医院的主办券商,对莲池医院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专项意见。
目录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 4 -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 - 4 -
三、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连续发行监管要求的意见...... - 5 -
四、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 5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及前一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情况的意见 ...... - 6 -
六、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意见...... - 9 -
七、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 - 9 -
八、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 9 -
九、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12 -
十、关于定价过程合法合规性、定价合理性的意见...... - 15 -
十一、关于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17 -
十二、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 18 -
十三、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 - 18 -
十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第三方聘请情况的意见...... - 18 -
十五、主办券商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 19 -
释义
除非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莲池医院 指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雅投资 指 淄博中雅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 指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投资者适当性管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理办法》 法》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前(截至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2 日)股东
为 62 名,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 41 名、非自然人股东 21 名;公司本次发行对象
包括四名在册自然人股东李兰兰、林丽玉、陈志琰、邢丽华和一名新增自然人股东马若斐,本次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