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1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证办券商:招商证券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及需要向有关 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13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并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淄博莲池妇婴医
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2019 年 9
月 9 日、2019 年 9 月 23 日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淄博莲池妇婴
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19-032、2019-033)。
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淄博
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淄博莲池妇婴
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及各有关方全力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事项,积极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股转公 司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论证工作,聘请
公告编号:2019-042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会计师的专业团队对并购标的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调并开展机构服务工作。但现经多方审慎研究,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就此事宜,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由于公司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事由已经消除,
经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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