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1669 证券简称:永晟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5 日以文件及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永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修订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8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修订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董事名称为刘永强、张操。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公告编号:2024-008
请全体董事审议《关于审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召开 2024 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关于审议〈提请召开 2024 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永晟电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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