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30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 年 7 月 20 日,书面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及列席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14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齐树民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集、召开、议
案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 (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5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的董事共 0 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3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提名齐树民先生出任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与第一届相同。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就任之前,
原董事长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长职责。
上述董事长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层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公告编号:2017-30
年 7 月 9 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
任第二届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提名翟永忱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届相同。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原总经理
任期届满至新总经理就任之前,原总经理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总经理职责。
上述总经理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聘任当选为公司总经理的,任期
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层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
任第二届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提名程建民先生、王延福先生、杨爱军
先生、姚琪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与第一届相同。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原副总
经理任期届满至新副总经理就任之前,原副总经理将继续按照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副总经理职责。
公告编号:2017-30
上述副总经理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聘任当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层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
任第二届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提名郭琳女士出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财务总监与第一届相同。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原财务
总监任期届满至新财务总监就任之前,原财务总监将继续按照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上述财务总监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聘任当选为公司财务总监的,
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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