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1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树民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书面的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半年度
公告编号:2017-023
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刊登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树民、王亚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9月1日上午9:00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公告编号:2017-023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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