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4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树民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书面的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
7月 9日,第一届董事会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董事会提名齐树民先生、王亚男女士、翟永忱先生、杨爱军先生、郭琳女士出任第二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16
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与第一届相同。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三年,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新任董事候选人齐树民先生、王亚男女士、翟永忱先生、杨爱军先生、郭琳女士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17年 7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对 公告编号:2017-016
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公告;
3、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
特此公告。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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