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公告编号:2017-006
会[2016]22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
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
224,425.97元,管理费用减少224,425.97元。
2、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不存在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06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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