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钨业: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远东钨业资讯
2016-09-27 15: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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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7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股权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北路三涧段30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刊登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2日8:00– 9:20

(三)登记地点: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北路三涧段307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球

邮 编:116001

联系电话:13604086359

邮箱:sjylq@qq.com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北路三涧段307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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