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9
公告编号:2016-048
证券代码:831659 证券简称:远东钨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树民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书面的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借款并抵押资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借款并抵押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6-048
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树民、王亚男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上述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远东钨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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