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泵阀: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升泵阀资讯
2023-05-30 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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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30


证券代码:831658 证券简称:华升泵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进行讨论、评估。


第六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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