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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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目 录
释 义......3
一、本次发行主体的合法合规性......5
二、本次发行可豁免中国证监会注册......7
三、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8
四、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8五、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平台、
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10
六、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10
七、本次发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11
八、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12
九、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的合法合规性......13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内控及管理制度合法合规性......13
十一、结论......14
释 义
发行人、公司、嘉智信诺 指 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发行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行为
广东新菲尔、发行对象 指 广东新菲尔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票认购合同》 指 《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新菲尔化工新材
料有限公司之股票认购合同》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规则指引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禾所、本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3 第 02618 号
致: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众公司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定向发行规则指引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所接受嘉智信诺委托,指派李莉、胡娟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嘉智信诺本次定向发行工作,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嘉智信诺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作出的。
2、本所律师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嘉智信诺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嘉智信诺保证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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